关于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

 

评审材料申报及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材料申报及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140号)(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登录“会计之星”(http://www.kjzx.cn/)网站,进入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以下简称 “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21109:00--2022年1月2324:00

2.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应仔细阅读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评审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指引(附件2)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严格按要求在申报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材料申报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结果将于2022年2月28日后进行反馈(具体时间在QQ群内公布)。申报人员可关注评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有以下几种:

1.申报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申报人员可按照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待现场审核

2.申报系统提示审核未通过终止申报人2021年度申报

3.申报系统提示请根据审核意见修正补充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将在QQ群内公布完成材料的修正补充并通过评审系统再次提交再次提交时将正确完整的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其他部分无需重新上传。再次提交申报材料经二次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按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候现场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终止申报人2021年度申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会计之星”网站另行通知。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

1)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评审系统中下载《评审表》A4纸彩色正反双面打印,左侧胶装装订,不得用订书针装订,不得加装硬皮封面和封底,不得改变格式和版式。

2)《评审表》中推荐意见页“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写明“申报人员①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要求;②符合文件(晋财会〔202140号)中高级会计师经历(能力)的条件③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    条;学术理论水平条件中符合第    条。”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评审表》中“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县(区、市)人社局审核意见”、“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写明“同意推荐”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没有鉴定意见和审核意见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予以退回

1)从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现任职资格聘书或聘用文件原件;

4)正式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网页;

5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除评审表外,其他证明材料不用装订,不再收取。

(四)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QQ群内公布登录评审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申报成功

四、咨询方式

为方便大家咨询和相关信息通知,我们设立了3个QQ,群号分别为(QQ1:178895934;QQ2:791360098;QQ3:128458729),申报人员可在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实名入群。入群时请注明姓名+单位简称,等待管理员通过。(因QQ群人数限制,每人只申请加入1个群,请勿重复入群)。

    附件1:《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1〕40号)

    附件2: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附件3: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4:申报审核流程图

    附件5: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资料模板

2021年高级会计师申报通知附件.rar


 

                  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