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财会〔202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会计准则的研究咨询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工作大纲》(财办会〔2016〕6号)规定,我部决定公开选聘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委员,任期2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愿意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以及国际会计合作与交流贡献力量;

  3.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较强的研究能力以及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能够承担会计准则项目的研究咨询工作;

  4.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能够阅读外文材料,并具备一定的口语沟通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5.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得到所在单位研究团队的支持。

  二、咨询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对国际、国内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中的专业问题提出建议;

  2.参加咨询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并提出咨询意见;

  3.获得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研究成果;

  4.获得其他咨询委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咨询意见或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

  5.承担财政部组织的会计准则相关科研课题;

  6.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工作;

  7.申请出席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或者申请担任国际会计治理机制中的中方代表等。

  (二)主要义务

  1.对咨询委员会安排的研究咨询工作,按时提出研究咨询意见和咨询报告;

  2.出席咨询委员会会议和咨询委员会安排的其他调查研究活动,并积极提供意见;

  3.协助提供或翻译相关会议资料、协助翻译会计准则;

  4.协助开展准则培训、调研等工作;

  5.受托出席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等活动,并严格遵守国家外事纪律;

  6.对咨询委员会要求保密的信息负责保密,在未公开前不得对外泄露;

  7.提供其他准则研究相关的支持性工作。

  三、任职期限

  第三届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为2年,任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选聘程序

  有意受聘担任第三届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人员,请如实填写《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5月7日之前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我们鼓励各领域会计专家积极申请报名,并将依据聘任条件和应聘者专长,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

  联  系 人:杨星月

  电     话:010-6858074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二层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邮件:yangxingyue@casc.org.cn

  附件: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x

 

  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