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国务院有关部委财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等,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强  杨海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话:010-68552531/68552898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