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19年08月21日作出准予晋城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晋城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执业证书编号:14050145。
三、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 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蒋晖。
五、 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蒋晖:140501310008,李艳峰:140501290012。
六、 注册资本:10万元。
七、 经营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中原西街299号天巨商务大厦809室。
山西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