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直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晋财会〔2019〕16

 

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三基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党建发〔20191号)精神,依据省财政厅修定的《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省直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财会岗位干部进行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财会岗位干部基本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标准,提高专业化能力,推动全员学习,形成做好工作、完成使命的基础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给予高度重视。开展省直部门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是落实《全省“三基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精准提高干部职工专业化能力”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省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圆满完成。

(二)抓好学习练习。省直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会岗位干部要按照《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训练大纲》的内容,加强自主学习,做好相关练习,并开展学习交流,争取好成绩。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测评。测评分为岗位评价和无纸化测试两个环节,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19630日前,全面启动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工作,成立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确定应参加测评人员,组织开展本部门财会岗位干部积极参加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参加测评的干部年龄为5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日期以本文件印发之日为准。

(二)开展评价。省直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据《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晋财会〔20199号)中的6项能力,对财会岗位岗位干部开展岗位量化评价,并填写《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表(样表)》(见附件1)、《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人员信息采集表(汇总)》(见附件2)。省直各部门应汇总本部门情况,于715日前将《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人员信息采集表(汇总))》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无纸化测试

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无纸化测试分为三个阶段。

1、集中学习阶段(2019625日至714日)

参加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的人员可登录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shanxi.gov.cn/)选择“热点专题”点击“三基建设”菜单,进入“能力测试”学习页面。学习内容包括: 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及评价标准、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训练大纲、相关法律法规、练习题等。 

2、模拟测试阶段(715日8:30至719日24:00)

参加测评的人员可登录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选择“热点专题”点击“三基建设”菜单或登录“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后,再点击登录“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系统”,进入模拟测试页面,了解测试流程。

3、正式测试阶段(722日至731日,每日8:30至18:00):测试题目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总分为100分。

参加测评人员通过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答题页面,点击“开始测试”按钮后方可答题。系统自动计时,测试时间为60分钟。答题结束后,点击“交卷”按钮完成测试。每位参加测评人员只有一次测试机会,中途退出考试且未点击“交卷”按钮者无测试成绩。

四、测评结果运用

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岗位评价成绩占测评总成绩的30%、无纸化测试成绩占测评总成绩的70%。测评总成绩是财会岗位干部上岗和任职的重要依据,成绩合格的准予上岗;成绩优秀的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考虑;成绩不合格的干部由所在单位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后再次测评成绩仍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或作出其他相应处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业基本能力测评的财会岗位干部,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财会岗位专业基本能力测评为不合格。

 

技术服务QQ群:703638245

考务工作联系人:王文俊  马淑东

电子邮箱:cztkjc@126.com

联系电话:0351-4130028    0351-4043123(传真)

附件:

1.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表(样表)

2.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人员信息采集表(汇总)

 

山西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表(样表).xls

附件2: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信息采集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