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补充,形成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8年8月26日前将意见形成文字材料反馈至财政厅会计处邮箱:cztkjc@126.com;联系电话:0351-4043123。
附件:1. 《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

  2. 《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请在财政部网站下载: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807/t20180712_2959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