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现转发(财办会〔2018〕1号)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2月2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王文俊、王竹静
联系电话:0351-4130028,4043123(传真)
邮箱:cztkjc@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pdf
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