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朔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中级考生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初级考生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无单位的不需加盖公章。

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5日,12月18日—12月19日

地点:朔州市民福东街5号(市财政局2楼221室)

咨询电话:0349-2161904

请考生注意: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附件: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初级)。xls

2、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xls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xls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初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