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参加
2017年度全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适应和推动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将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参加全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培训对象
国有大中型企业三级以上公司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医疗卫生系统);省内其他单位(含会计从业资格由原铁道部移交山西省管理的企业和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
三、培训组织
根据财政部规定,培训由财政部会计司牵头,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教学教务工作。我厅负责制定我省培训计划,向财政部报送培训方案,宣传落实培训政策,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具体事宜委托山西省会计学会承办。省会计学会要将整体报名及相关培训等情况及时报我厅。
四、培训内容
以提高总会计师及总会计师后备人选的综合素质,开拓其视野为目标,解析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走势,国内相关部门新法规与政策、政府会计改革动向等宏观问题。培训内容亦涵盖总会计师的战略定位、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解读、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会计、战略思维等。
五、培训计划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班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6月3日—6月17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5月22日前
(二)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班(医疗卫生专题)
培训人数:3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5月9日—5月23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4月28日前
(三)其它单位总会计师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班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3月21日—3月29日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3月10日前
六、结业与证书
国家会计学院与省级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培训情况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
学员结业时,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取得此证书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财政部门负担。培训期间食宿费及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负担。
八、报名事宜
请符合条件并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报《山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报名表》(见附件),由单位盖章确认后按时报省会计学会;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报名表由省国资委统一收集并报送。报名时需同时报送报名信息电子版。
省财政厅根据报名情况将以纸质报名表为准择优确定参训名单,并于每期培训前一周通知参训人员。
联系单位:山西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尹玲玲
联系电话:0351—4048363
电子邮箱:sxskjxh@126.com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