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补审通告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2016年1月11日—1月22日,我们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办理了资格审查。由于各种原因,部分考生还没有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现定于3月7日—11日进行补审,未审核的考生请按要求携带证件到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审核,过时不候。(审核要求详见2016年1月11日晋中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补审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1日
补审地点: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榆次锦纶东街11号)
联系电话:3026373
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