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朔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核。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2张。
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2日;
地点:朔州市财政局二楼221房间会计服务中心(民福东街3号
联系电话:2161904
朔州市财政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