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
山西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
晋财办库[2014]24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厅驻各市财监处:
为了广泛宣传贯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全社会普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会计管理水平,财政部决定自2014年9月至11月举办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4〕377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规则
(一)参赛单位及人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各级行政单位财会人员均应当参赛答题,鼓励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与。
(二)参赛方法。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和报纸答题两种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自主选择答题方式。试题将于9月5日在活动官方网站(xzdwkjzd.gaodun.com)和当日《中国会计报》同时发布。
参加网上答题的人员请登录活动官网或关注中国会计报官方微信(Accounting-News),点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活动,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网上答题时间自2014年9月5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
参加报纸答题的人员请填写报纸上的机读答题卡(复印无效),回邮中国会计报。邮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甲54号中国会计报徐丽收;联系电话:010-63812684。答题卡回收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参赛人员在网上注册和报纸答题时,均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三)竞赛内容。本次竞赛内容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和《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辅导材料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讲解》(财政部编写组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四)竞赛方法。本次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全部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
二、评分规则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规则。网上答题由电脑系统自动评分,报纸答题由中国会计报统一组织机读阅卷。
(二)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全国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50名,评比范围为组织开展本次竞赛工作的各中央部门和各省级财政部门。个人奖30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竞赛采取满分内抽奖、得分排序两种评选方式。当满分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时,以抽奖方式,在满分试卷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当满分试卷数量未达到奖项设置总量时,则将所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得分的高低确定相应的奖项,如果得分相同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以抽奖方式抽取相应的奖项。
2.在参加全国竞赛评奖的同时,山西赛区又为该竞赛设山西赛区组织奖和个人奖。
组织奖10名。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评比的范围为组织开展本次竞赛工作的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县财政部门。
个人奖150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100名。个人奖评比的范围为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人员。在参加全国竞赛评奖中获奖的个人,不再参加本省的评奖。
3.参加全国竞赛评奖中获奖的个人,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会计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在本省评选中获奖的单位、个人名单与在全国评选中获奖名单将一并在我省财经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颁发获奖奖状(组织奖)、获奖证书(个人奖)。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财政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力争使本区域全体财政干部与行政单位财会人员都能参加比赛。同时,积极动员其他社会人员参加比赛。
(二)省直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会人员参加本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执行新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三)对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财会人员,可视同完成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
(四)各市财政部门及省直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大赛组织方案、信息等资料。各市财政部门要确定一名竞赛联络员,并于9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送省财政厅国库处。联系人:王亚妮郭旭军,联系电话:0351-8302053。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