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类型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考评条件的在岗人员均可参加考评。
二、考评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批转省财政厅<201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71号)和《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一)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考试时间和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5小时,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日期为10月2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2:30。考点设置在太原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24日(周六、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2014年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五、报名确认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确认时间: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为4月16日至28日(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财政厅504室,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确认: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该表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所在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审查签章并由本人签名。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名缴费及收费标准
全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费办法。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的考生,应于4月3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考务费,并及时在网上打印报名回执表。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依据晋价行字[2005]153号规定,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开收据时间:5月20日至23日,逾期不再开具收据。
七、考试大纲
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考试大纲。
八、准考证打印
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25日。
九、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
(一)2014年12月10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亦可通过“会计之星”网查询。
(二)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其他事项
2014年12月下旬开始申报材料的报送。具体时间将与考试成绩同时在会计之星网公布。申报材料中所需表格等可从“会计之星”网(www.kjzx.cn)下载。其他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0351-4133335;
网上付费: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