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宣传
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财会[2013]8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宣传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顺利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山西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组,负责全省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担任,成员单位为山西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省审计厅相关处室、省直有关厅局相关处室。
 
二、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重要意义
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相结合,梳理业务流程,瞄准内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之中,是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各部门要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重要意义。
三、加强宣传,营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的良好氛围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变化较大,实施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加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其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和重大变化,广泛宣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活动要贴近事业单位实际、贴近广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引导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各市、各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重点、要点进行广泛宣传、培训,做到“宣传无死角、培训无盲区”。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将落实内控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内控规范的学习,吃透内控规范的精神,准确把握其内涵和要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四、精心组织,确保《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落实到位
各市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制定周密详尽、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积极指导、督促本地区有关单位执行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各市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省级财政部门采用“纵横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各市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和对省级单位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市、县财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内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市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指导、监督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调研、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各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各市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有效进行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各部门应当增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作为提升单位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把宣传培训《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指导和监督。
五、抓住时机,全面提升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
单位应当以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核算和管理水平。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学习,深刻领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内容和规定,深入了解相关的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切实增强单位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
                                     2013年8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