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市直属
关于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的通告
1、时间:从业资格考试后的次月1号—15号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在网上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证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
3、持证书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和属地证明(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开具会计工作开始时间及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
4、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607室。
对报名填写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符的考生将不予颁发证书
咨询电话:4660349 4032327
太原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