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部门会计人员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晋财会 [2012]9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直管各单位、省会计学会:
   为了提高会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晋财会[201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对省直部门和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1、省直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持证人员;
    2、中铁三局、中铁十二局、中铁十七局、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物资太原轨枕有限公司、铁通山西分公司、中铁六局太原铁建、太原铁路机械学院等省直管各单位持证人员;
    3、按属地原则持有签发机关为“山西省财政厅”的其它持证人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流程 
   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继续教育”学习平台选择学习年度,缴纳继续教育费用,确认继续教育课程后开始学习,学满规定学时,通过在线考试,获得规定学分即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网络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网络继续教育课件内容为每年《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相关章节内容。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采用学分制考核,每学习一个科目并考核通过后,获得一定的学分,每年至少需获得24学分。重复学习一门课程的只记一次学分。学员完成规定学分后,可免费选学网络其他课程。
持证人员确因特殊情况未完成上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采用网上继续教育的方式补充完成。
   四、网络继续教育确认
   持证人员累计获得24学分后,即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系统自动确认并记录继续教育结果。继续教育结果确认信息即时传回个人前台。
    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将不在证书上盖章确认,学员可以登陆“会计之星”网站查询结果,也可以在学习平台打印学习结果报告。
   五、有关要求
    1、网络继续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筹备。为了提高全省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便于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保障会计人员数据库安全,确保网络技术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各市的网络继续教育工作须报省财政厅同意后再行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2、各级财政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重点宣传网络继续教育的优势和操作方法,引导持证人员积极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网络继续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省会计学会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确保省直网络继续教育的平稳推进,并定期向我厅会计处汇报省直培训工作实施情况。
    3、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督促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要保障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和必要的经费,及时了解和督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度,不断优化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岗位胜任能力。
   实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后,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现场培训。
    4、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及省直持证人员组织或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厅。
   省财政厅会计处       0351-4043123
   省 会 计 学 会  陈晓珍    0351-404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