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省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的通知
晋财会 [2012]11号
各市财政局,山西省卫生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9号)的安排,2012年新一轮的会计领军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考试即将开始。此次领军人才选拔主要是服务国家医药卫生制度改革,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娴熟财政会计制度、精于经营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现将培训方案予以转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
根据《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要求,今年财政部决定启动2012年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组织工作,主要选拔对象是在三级甲等医院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担任分管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科级以上业务骨干。各市财政局、省卫生厅等单位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能够了解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相关政策,鼓励更多够条件的会计人员报名。积极做好相关咨询、解答及报名工作。
二、认真开展材料收审工作
具体申报推荐程序为:符合财政部文件要求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市级财政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进行真实性审查后,于6月29日(星期五)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郝明霞,联系电话:0351-4043123。
三、努力提高入选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待遇
通过培训,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证书者,除享有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优先条件外,将全部进入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库;择优选入我省“会计管理咨询专家库”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可以申请成为山西省会计学会和省总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可以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我厅还将据其日后工作业绩、理论研究成果及重大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联合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省妇联和团省委等单位进行记功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