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

参加2019年度全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财办会〔2018〕15号)有关精神,为更好地落实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2019年培训计划,我省将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参加全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国有大中型企业三级以上公司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省内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

    三、培训组织

根据财政部规定,培训由财政部会计司牵头,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教学教务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制定我省培训计划,向财政部报送培训方案,宣传落实培训政策,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

四、培训内容

国有企业类课程定位于高端视角,从宏观面出发,解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内相关部门新法规与政策,以塑造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总会计师为目标。培训内容主要有企业管理与会计前沿知识、金融市场变化及风险防范、战略决策、内部流程梳理与控制及法律风险防范等。

行政事业类课程设置以提高总会计师及总会计师后备人选的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解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相关部门新法规与政策、政府会计改革动向等宏观问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总会计师的战略定位、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解读、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会计及战略思维等。

五、培训计划

(一)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

    培训人数:3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4月22日-4月29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4月12日前

(二)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二期)

    培训人数:3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6月10日-6月17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5月31日前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培训班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6月12日-6月26日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5月31日前

(四)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培训人数:4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7月5日前

(五)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三期)

    培训人数:4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9月13日前

    六、结业与证书

    国家会计学院与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培训情况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

    学员结业时,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取得此证书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财政部门负担。培训期间食宿费及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负担。

    八、报名事宜

    请符合条件并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报《山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推荐表》(见附件),由单位盖章确认后按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推荐表由省国资委统一收集并报送。请严格审核名单,确保推荐参训人员可以按时、全程参加培训。报名时需同时报送报名信息电子版。

省财政厅将对报名参训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信息以纸质报名表为准),择优确定参训名单,并于每期培训前一周通知参训人员。

 

联系人:梁媛芳 马淑东

联系电话:0351-4130028、4043123(传真)

电子邮箱:cztkjc@126.com

附件:山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推荐表.doc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