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区关于201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山西省直考区201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请省直考区成绩合格考生按要求参加审核,以免延误证书发放工作。
一、审查对象
山西省直考区2017年度成绩合格的中、初级考生。通过所在高校统一报名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审核。
二、时间
2017年12月12日—12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30号山西工艺美术大楼五层523室(迎泽大街与桃园路交叉口向东30米,由农业银行西侧进入)
四、咨询电话
0351—4188021
五、审查时所携带资料
1、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中级考生须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
4、毕业证
考生须对第1、2项资料提供原件,第3、4项资料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省直考区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
2、中级考生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3、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对应级别表格,按照报名信息重新填写。
4、初级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查,审查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附件: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初级).xls
2、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xls
山西省会计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