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补审通告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20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办理资格补审。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登录—基本资料—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白底照片一张
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街38号)六层
咨询电话:4660349 4129477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