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补审通告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20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办理资格补审。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登录—基本资料—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白底照片一张

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街38号)六层

咨询电话:4660349   4129477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