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阳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丢失或审核之前尚未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需提供);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所填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一份加盖所填单位公章;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彩色照片一张(红、蓝底均可)

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3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市桃北中路16号财政局四层407室

咨询电话:0353-6669013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阳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