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运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本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过时不候。
1、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一张。
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3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运城市财政局会计科(运城市红旗东街351号)
联系电话:0359-2222676
备注:永济市、河津市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运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