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省大中型民营企业
高级财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晋财会 [2011]16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企业:
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财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升民营经济增加值,经研究决定,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组织我省大中型民营企业的高级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批熟悉财经法规,了解企业纳税,懂得成本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高素质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规范民营企业会计秩序,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水平。
二、培训对象
山西省大中型民营企业高级财务人员、会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共400人。
三、培训方式
按照“名校、名师、名课”的培训理念,企业财税与企业管理相结合,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座谈讨论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及主要课程设置
第一期 清华大学(9月20日--9月22)100
1、企业发展战略管理
2、企业纳税风险防范及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3、孙子兵法与经营之道
4、领导执行力
第二期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11月15日--17日)100人
1、可持续发展的财务问题
2、税收筹划
3、基于流程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完善
第三期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11月22日--11月24日)200人
1、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技巧
2、企业财务管理
3、税收管理与服务
4、企业内部控制
5、用心感受会计的艺术之美
    五、培训组织
培训班由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税局主办,委托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具体组织承办。培训班根据培训地点和师资的不同收取培训成本费用。学员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为保证安全和便于组织,鉴于场地、名额所限,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9月12日(周一)。
咨询电话: 省财政厅 刘丽 0351-4043123
省地税局 高宁 0351-4810326
报名电话: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刘峻 0351-6583316
电子邮箱: liujun607@163.com
六、培训结果
(一)颁发结业证书。
1、清华大学:学员完成规定课程,经审核通过,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处颁发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加盖钢印。学员编入清华大学学员管理系统正式管理,并建立学习档案。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发放结业证书,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发放结业证书,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二)确认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表彰优秀学员。
七、报到事项
1清华大学
报到时间:2011年9月19日
报到地点:清华大学紫荆公寓19号楼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内
联 系 人:戴文康       联系电话:(010)62783872
手机:13911975345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14日
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0592)2578425
    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联 系 人:涂绍程       联系电话:(0592)2578111
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报到地点: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干训公寓
    址: 太原市千峰南路15号
联系电话:0351- 6583316
附件:山西省大中型民营企业高级财会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七日

附件:山西省大中型民营企业高级财会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doc